内蒙古自治区公证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公证行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内从事公证活动以及对公证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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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 *** 司法行政机关是公证工作的主管机关。第四条 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坚持真实、合法的原则。
公证处依法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第二章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第五条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的、行使国家公证权的证明机构。
公证处的设立、变更、终止,由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批准。
公证处之间无隶属关系。第六条 公证处实行主任负责制。公证处主任在取得公证员资格的人员中产生,并经同级人民 *** 主管部门批准。第七条 公证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越管辖范围办理公证事项;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公证活动;
(三)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公证;
(四)侵吞、挪用提存款物;
(五)故意出具虚假公证文书;
(六)其他违法行为。第八条 公证员是在公证处专门从事公证业务并依法获得《公证员执业证》的人员。第九条 公证员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保守秘密,禁止下列行为:
(一)出具违背事实、违反法律的公证书;
(二)无正当理由推诿或者拒绝公证;
(三)违反程序擅自出具公证书;
(四)索贿、受贿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其他违法行为。第三章 公证范围第十条 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证明下列法律行为:
(一)合同、协议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
(二)委托、担保、赠与及遗嘱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
(三)财产的清点、分割、 *** 、继承和放弃财产权、继承权的声明;
(四)收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认领亲子女;
(五)有价证券的发行、上市、票据的背书、拒绝承兑、拒绝付款;
(六)评奖、考试、竞赛、拍卖等行为;
(七)债权的追索或者债务人的承认;
(八)其他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公证处证明下列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商标权、专利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
(二)亲属关系、婚姻状况;
(三)出生、生存、居住、死亡、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四)身份、学历、经历、职称、职务、国籍;
(五)法人及其他组织的资格、章程、资信、债权债务情况和财产的清点、评估、清算、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六)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件相符;
(七)文书、证件的作成日期以及签名印鉴属实;
(八)其他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第十二条 下列法律行为和文书,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一)房屋的买卖、抵押、赠与、分割、继承、交换;
(二)以保证、抵押、质押为担保方式的贷款合同;
(三)国有企业的租赁、联营、拍卖、兼并和产权 *** ;
(四)公司股东大会、入股协议;
(五)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
(六)向社会发行奖券、彩票的开奖活动及其他有奖销售活动;
(七)涉及外方及港、澳、台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行为;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证及当事人约定以公证为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事项。
公证处对应当公证的事项,必须根据该公证事项的特殊期限要求,依法简便、及时地办理。第十三条 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以下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
(一)清点遗产、保管遗嘱或者其他文书;
(二)封存样品;
(三)解答法律咨询、代写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
(四)调解经公证的合同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五)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公证顾问。
公证员的职称
初级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四级公证员)
中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
高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公证员前景怎么样
公证员职称评定:
(1)初级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四级公证员)。
(2)中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
(3)高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一级公证员)。
公证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对于公证员也是发展的大好机会。对于这个职业的发展也是很好的机会。
很多人非法律行业的人员可能对公证员这个职位比较陌生,殊不知我们平常生活工作中也经常会接触,就这么一个不起眼的职业发展也是很不错的。
想要从事公证员工作的可以了解一下这个职业,不过前提是必须要考过法考。因为法考是法律行业的门槛!
公证员如何评职称(专业技术职务)?
培训机构的介绍如何。
人力资源资格证算职称么?严格来说,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是不算职称的。很多人选择参加培训考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三级人力资源资格证是国家认证的劳动技能等级,全国企业都会认可。有了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应聘职位底气足了不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可能大家不了解,那就是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不属于职称。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不属于职称,而是属于劳动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分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 *** 、高级 *** 共五个等级。 职称证书是由人事部门颁发的,分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共四个等级。人力资源职称考试职业等级划分为四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也称为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也称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也称为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属于高级技能,所以是劳动技能等级。所以说,三才告诉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员职称我们人力资源管人力资源资格证是不算职称的,属于技术含量高的劳动技能等级。
当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员职称我们看完了上述三才培训机构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的相关介绍之后,我们或许对于人力资源资格证算不算的上是职称有了一定的认识。总之,人力资源资格证的含金量还是很大的,它代表的是我们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与能力。所以说,报考人力资源资格证必须去专业的培训机构经过专门培训才能帮我们顺利考取。
担任公证员需要什么条件?
担任公证员分为一般任职和考核任职两种方式。
一、通过一般任职担任公证员的条件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员职称,遵纪守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员职称,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两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员职称,不得经一般任职程序担任公证员:
1.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员职称;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二、通过考核任职担任公证员的条件是: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员职称,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人员:
1.曾在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曾从事审判、检察、法治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律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经考核程序担任公证员:
1.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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