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英语考试成绩要求
职称英语是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每年都有很多人报考。那对于职称英语考试成绩要求大家有没有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成绩了解过呢,以下是收集的关于职称英语的资料,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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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称英语分数要求
1.职称英语考试满分为100分,包括全国线和地方线两种,全国线保持在60分,地方线根据不同地区成绩不同,可以等于或小于60分,有的甚至低至30分。
2.人事部发布的国家职称英语资格线通用标准为60分,成绩长期有效。
3.根据国家职称英语考试,每个省份都会提前设置当年的省级合格分数线。
分数相对低于60分,约40-55分。相应的分数线可能因地而异,结果有效期相应较短,一般在当年有效。
二、职称英语等级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考试分为综合类、理工科类和卫生类三大类。
各专业的考试分为A、B、C三个等级,除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成绩了综合类,普通英语和专业英语各占50%。
这三个等级考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小时。
三、职称英语考试成绩放宽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称英语考试成绩不做要求:
1. 出国留学或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
2. 通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外语考试,准备评定同一专业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获得一等荣誉称号的;
4. 在目前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一直是专业领域国家更高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5. 具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具备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第二外语水平要求的;
6. 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内蒙职称英语45岁有照顾吗
没有照顾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英语的信息可以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 网。
内蒙古免试及降分参加评审的人员范围
(一)免试范围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WSK、GRE、TOEFL、雅思考试合格人员;BFT考试中(I)级合格(可免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和高(A)级合格人员。
3.具有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
4.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5.援外人员回国后两年之内参加评审的。
6.经国务院批准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内蒙古杰出人才奖获奖人员、深入工农牧业生产之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7.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的中蒙医、药专业,农业系列畜牧专业的中蒙兽医、兽药专业,翻译系列的蒙古语翻译专业的人员。
8.艺术系列、体育教练员系列、文博专业、群文专业、文创专业、工艺美术专业中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9.在苏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11.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1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和蒙古文专著、译著(不包括申报蒙古语研究、蒙古语编辑、高等院校蒙古语教学专业的人员)的。
(二)降分参加评审的人员范围
1.在旗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播音系列、技校实习指导教师。
以上人员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30%即为合格。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多少分合格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国家和地方两种。
国家线60分,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一般低于60分。附国家分数线和地方分数线。
合格标准
职称英语考试满分100分,通过线包括国家和地方两种,国家线保持60分通过线,地方线因各地区而有所区别,以等于或低于60分为原则,有的低至25分。
人事部公布的职称英语合格线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成绩长期有效。
全国职称英语考试各省会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制定当年的省合格分数线,分数线相对较低于60分,大概会在40-55分,地方不同相应的分数线也有可能不同。但成绩有效期也相应较短,一般为当年有效。
2014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全国:60分
四川:52分
江苏:60分
天津:通用合格标准60分;市合格标准40分,1975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均为40分
黑龙江:40分
山西:60分
吉林:50分;年满45周岁报考A级、40周岁报考B级、35周岁报考C级的,合格标准为40分。
北京:60分
湖北:50分
内蒙古:50分
浙江:50分
广东:60分
上海:60分
湖南:50分
辽宁:60分
广西:60分
海南:50分
山东:60分
安徽:60分
河北:国家通用合格标准为60分,省内当年有效合格标准为40分
2011年全国职称英语合格标准汇总如下:
山东:60分
重庆:60分
吉林: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年满45岁报A级、40周岁报B级、35岁报C级为40分
天津:地区标准为45分;1971年1月1日前出生人员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四川:60分
河北:60分
山西:60分
云南:60分
北京:60分
海南:60分
广西:60分
安徽:60分
福建:60分
内蒙古:55分
江苏:60分
辽宁:60分
江西:A级:55分;B级:56分;C级:55分
湖南:50分
湖北:60分
上海:60分
浙江:60分
新疆:60分
贵州:60分
河南:60分
广东:60分
陕西:60分
甘肃:60分
青海:60分
宁夏:60分
黑龙江:25分
*** :60分
内蒙古卫生副高职称评定什么时间开始
可以留意下当地的人事网或者是卫生厅网站。
内蒙古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医学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4〕4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5〕32号)办理。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使用,按《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办理。
公安机关从事刑侦、技侦和国家安全机关从事技侦的公务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事厅文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发〔2009〕109号),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严格执行属地报名的原则,不得跨区域、跨部门进行报名,对个别因特殊情况确需异地报名的,须经自治区人事部门批准,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执行1993年以来颁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
(四)除国家有明确规定之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均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卫发〔2006〕23号)、《关于认真做好城市医师下乡工作的通知》(内卫发〔2007〕6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内卫发〔2009〕17号)的有关要求。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内蒙古城市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表》或《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师支援社区卫生工作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人事厅《转发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内卫人字〔1999〕267号)精神,从业医师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注册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申报材料中须附证书的复印件。
各单位在上报卫生系列材料时,要按照手术、非手术、护理和预防进行分类上报。
(六)卫生系列中蒙医(药)学徒出师人员申报主任医(药)师条件为:中蒙医(药)学徒出徒后,有出徒时旗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证明,连续从事中蒙医(药)工作三十年以上,并取得副主任医(药)师资格五年以上;申报副主任医(药)师条件为:中蒙医(药)学徒出徒后,有出徒时旗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证明,连续从事中蒙医(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取得主治医师(主管药师)资格五年以上。
(七)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职称评定工作,凡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不得申报教师职称。各单位在上报中小学教师材料时,要按照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进行分类上报。具体见《中小学教师职称信息录入要求及相关说明》(附件1)。
(八)民办学校专职从事教学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按照人事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民办学校中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人字[2007]6号)文件执行,申报程序由审批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事部门。
(九)申报呼和浩特市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照《关于做好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农牧民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呼人字[2006]121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经国务院批准享受 *** 特殊津贴的专家;
2.经国家或自治区 *** 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获得"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的人员;
5.受到自治区表彰的深入工农牧业生产之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7.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和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各一项以上的获得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中级资格取得年限的限制,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科技成果省部级二等奖获得者;
2.作为企业骨干为企业引进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填补自治区空白获得省部级以上优质产品奖,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者(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
3.在大企业内获得三项以上成果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经济效益须有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证明)。
(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的限制,注重其实际工作经历和业绩。
(四)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对学位获得时间不作要求。
(五)从今年五月起,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初次认定职称时,对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满一年且获得学位前已有一年以上相同工作经历的,可累计计算为两年,并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也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同时要符合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等有关要求)。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足两年可直接认定中级职称的条件不变。
后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申请中级职称评定的要求同上。
只有硕士学位的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足两年可直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六)鉴于非公有制企业技术人员流动性较强的特点,为鼓励和稳定我市流动人员专业人才队伍,如果具备以下所有条件的技术人员,可直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对是否具备初级职称不作硬性要求。
1.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取得大专及本科学历满八年;
3.一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满八年;
4.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提交聘任合同);
5.取得业绩较为突出(工作单位均有评价报告);
6.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从业资格时间满八年;
7.符合该专业评定中级职称的其它条件;
8.非国家规定以考代评的专业。
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符合以上2-8条,经现工作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工作期间未取得初级职称的专项报告,也可直接申请中级职称评定。
(七)取得中专学历满五年,同时一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满五年,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符合该专业助理级职称的其它条件,初次申报职称时可直接申报助理级职称,对是否具备员级资格不作硬性要求,必须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其从业资格时间须满五年。
(八)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须符合其它评审条件。
(九)申报中级职称时,免除论文的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时,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要求。注重其实际工作经历和业绩。
三、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
(一)2010年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在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或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120学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在近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公共课或专业课学习,总学时达到96学时。
(二)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三)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只要求在近三年中完成一年的学习,学时数达到规定学时的1/3即可。
(四)从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自调入的下一年起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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