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级职称满几年可以提副处
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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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岗位管理制。管理岗属于行政职务,对标行政级别晋升职务,从高到低分管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共十个等级,分别对应正部到办事员,副处即指管理六级岗位。专技岗为技术人员,分高、中、初三个层级共十三档。两种岗位之间可以相互转岗。比如管理岗转专技岗,在取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后,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即可聘任到相应的岗位上。专技岗符合条件同样可以通过竞聘等方式转管理岗担任领导职务。而如何转岗,关键就在这个条件上,首要条件是学历。事业单位专技人员转行政管理岗位,省市两级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求具备本科学历,县区可以放宽到专科。
第三是任职条件。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专技人员转管理五级领导岗位(正处),原则上要求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两年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转管理六级岗位(副处),要求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五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转管理七级岗位(真空个),要求担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或两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八级岗位(副科),要求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依据上述条件,事业中级职称是可以直接提拔副处领导职务的,前提是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拿到中级职称并且已经聘任到岗,二是在中级职称岗位已经满两年以上。具备这两个基本条件,事业中级理论上可以提拔副处。
可以同时评定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证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可以同时评定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证,但有一定的前提:
必须不能在同一个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举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和探矿工程的评审委员会都是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测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如果你已经取得地质矿产工程师,那不能再参评探矿工程职称,除非你转序列,这样的结果是你取得了探矿工程职称,但地质矿产工程师职称会被收回。但你可以再学一个学历,比如企业管理,然后考取经济师,再参评高级经济师,这就不影响你以后参评地质矿产高级工程师,因为不在同一个评委会,经济类的评委会是: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你符合同时评定两个专业的申报条件。比如你是园林绿化专业,通过评审取得了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但如果你要参评地质专业,就要看当地地质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要求,如果要求地质及相关专业,那你就不符合申报条件,就参评不了这个专业的职称。
我是专业劳动人事干部,有关于职称的事情请随时追问。
内蒙古2016年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什么?政策规定有哪些变化
您好,九品论文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修订评审条件
在2012年以来不断总结完善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正高级工程师、经济、会计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修订完成并陆续出台其他各职称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新的评审条件,2016年将全面实施。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在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以及公安刑事科学技术、技术侦察、国家安全技术侦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以考代评;
3.实行说课答辩、量化评审。在中小学教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中,继续探索实行说课答辩、量化评审等评价方式;
4.试行网上申报评审。在包头市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试行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
(三)控制申报比例
1.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中小学教师已设高级岗位数5%的比例掌握推荐申报。
2.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单位已设高级岗位数10%的比例掌握推荐申报(已开展考评结合的卫生、经济等系列不实行申报比例控制)。
3.盟市申报比例以旗县区为单位统一衡量(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以主管厅局为单位衡量)。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所辖各旗县区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合理下达申报职数;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总量控制。其中破格申报人员、乡镇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民办学校教师比照公办学校同类人员申报。
(四)规范破格申报
1.在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任期内,取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进行评价:
(1)国务院颁发的“ *** 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3)“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4)国家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之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5)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6)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区、部)级一等奖获得者;
(7)在旗县及以下地区工作,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两项以上的获得者。
2.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以及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由所在盟市(厅局)提出申请,自治区组织相关专家通过专家评议、面试答辩、实地考核、成果鉴定等方式进行破格认定。
3.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之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但须符合其他评审条件。
(五)其他政策规定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范围、条件、程序,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旗县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关于转系列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要转系列(专业)评审时,须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转系列满2年后,具备评审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3.关于离退休人员。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重申离退休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人发[1997]30号)精神,对已离退休的人员,原则上不再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离退休人员在企业或社会组织中受聘,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逐级推荐申报。晋升后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离退休工资待遇挂钩。
4.关于材料截止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和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论文等各项业绩成果取得时间截止到2014年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底。
5.关于基层论文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在旗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提供一篇本专业发表论文;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篇本专业论文,是否发表不作硬性要求。
6.关于中初级考核认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国家和自治区规定需考试的经济、卫生、计算机等专业除外),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符合外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等有关要求,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专毕业满3年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满1年可认定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满2年可认定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中级。
怎么把成都的高级职称转到内蒙古?
高级全国通用,成都高级职称转入能蒙古需完成以下步骤
一、内蒙古人事局询问当地转入的相关条件,填写转入申请,自行准备转入资料,包括职称评定证书,本人身份证,转入申请表。按流程提交完成转入手续。
二、职称有地域性,高级职称科全国通用。
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之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做好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 按照本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 *** 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六条 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 学历、资历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三)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四)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幼儿园教师除外),须有申报学科累计1年以上的进修经历或结业证书。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高级教师申报学科不同的,须有高级教师申报学科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第八条 考核要求
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心理健康素质,能较好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等次。
第九条 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内人发[2007]61号)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等条件的限制,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当年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
2.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者,同时,获得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3.获得“自治区劳动模范”、“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班主任”、“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等称号之一者,同时,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学能手称号。
(二)破格评审业绩成果参照正常晋升条件,已用于破格的条件不能作为评审条件重复使用。
第十二条 转系列要求
(一)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拟评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在中小学校教师岗位或在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2年,方可转评同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其业绩成果以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的业绩、成果为主,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论文等业绩成果仅作参考。
(二)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本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第十三条 调入人员要求
由党政机关调入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三年之内之一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限制,可以根据本人的学历和业绩成果等条件,比照同类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下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以后按正常程序、条件申报。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在本评审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视情况,延迟1?2年申报;其中,开展有偿家教、校外补课的,延迟2年申报;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徇私及舞弊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延迟3年申报。
(二)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准申报;
(三)任期内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处分期已满者,延迟3年申报。
(四)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未定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 学校教师
(一)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
2.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以上循环教学工作,或担任过2届毕业班教学工作(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等学科教师除外)。完成自治区规定的年度教学工作量。其中,中层干部、班主任课时不少于专任教师课时的1/2;校级副职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任务;校级正职领导每年听课不少于80课时;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较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或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工作2年以上,并胜任工作。
哪位朋友可以告诉我内蒙古自治区评高级工程师需要什么条件?
一、适用人群: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工程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条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2、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3、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三、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继续教育条件应符合自治区统一规定。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人员,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主持省(区、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大型工程项目或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建设、制造、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的能力和经历;或具有主持大型以上企业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的能力和经历。(二)具有将国内外最新理论或先进技术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三)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四)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五、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其中第(一)、第(二)条是必备条件:(一)作为之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着(10万字以上,译着5万字以上)1部或以之一作者在省(区、部)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技)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5篇(其中2篇为核心刊物)以上。(二)主持过1项或作为骨干承担过2项省(区、部)级大型工程项目,圆满完成任务,并获自治区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或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在盟市及以下地区工作者,主持当地重大工程项目并获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自治区行业一等奖两项以上的获得者;(三)主持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改进全过程,或作为骨干承担过3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工作,取得显着经济或社会效益,并经省(区、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四)在生产科研实践中,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了自治区同行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或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设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中,将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经自治区同行专家及省(区、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五)在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科研中,对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技术措施、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起过关键性作用,显着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经省(区、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六)主持制订过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撰写过国家级工程、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或制订过技术方案,并经省(区、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七)主持起草编制国家级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划1项以上,或省(区、部)级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划3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八)主持完成国家部委和自治区科技、计划、经济、建设部门的重点或大型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技术进步等项目2项,或可行性研究4项,通过省(区、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并取得显着效益。(九)作为之一完成人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实施后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通过省(区、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认可。(十)在工程技术工作中,消除事故隐患或进行突发事件救助,分析提出改进工程技术工作的建议或预防事故的措施,取得显着效果,并获得省(区、部)级以上表彰或二等功以上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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