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如何联系
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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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厅机关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文电处理、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内蒙职称查询 *** ;负责厅机关财务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内蒙职称查询 *** ;负责厅机关政务事务的协调和督察;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 *** 事项;负责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等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13125 0471-6944513
办公 *** :0471-6610336
二、人事处
负责本厅、公务员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4556 0471-6944922
办公 *** :0471-6945991
三、政策研究和宣传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及科研课题研究内蒙职称查询 *** ,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的调研;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内蒙职称查询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266190 0471-6946409
办公 *** :0471-6967832
四、法规处
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普法、法律咨询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6875 0471-6944617
办公 *** :0471-6944976
五、规划财务处
编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起草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障基金(资金)预决算;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要工作信息与情况通报;承担有关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5260 0471-6944075
办公 *** :0471-6945797
六、就业促进处
研究提出全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推进劳动者平等就业、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规章、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专项就业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自治区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18887 0471-6611651
办公 *** :0471-6610900
七、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拟订国(境)外、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管理制度;依法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依法审批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6080 0471-6946865
办公 *** :0471-6946865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承担职称改革和组织指导评审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筹拟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承担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负责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工作;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613165 0471-6283951
办公 *** :0471-6946607
九、军官转业安置处
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指导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自治区本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困难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办法;参与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承担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37239 0471-6924920
办公 *** :0471-6925698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以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 *** 、调任(配)等人事管理事宜,按规定承办中央驻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14907 0471-6944911
办公 *** :0471-6944911
十一、工资福利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负责编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工资总量计划;负责编制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工资基金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核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64495 0471-6966796
办公 *** :0471-6611940
十二、人才开发处
拟订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和完善人才储备制度;拟订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政策;参与制定相关人才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承担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18369 0471-6965638
办公 *** :0471-6946229
十三、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与制定职业能力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批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资质审核。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67106 0471-6944622
办公 *** :0471-6613983
十四、劳动关系处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的规范性意见;提出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和正常增长机制意见;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611136 0471-6968863
办公 *** :0471-6945364
十五、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完善全区企业职工退休政策;拟订全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制定自治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区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全区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4941 0471-6944624
办公 *** :0471-6944624
十六、医疗保险处
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和居民)、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核认定及管理办法;监督、指导全区城镇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及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6869 0471-6944624
办公 *** :0471-6610125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参与制定自治区储备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5992 0471-6945051
办公 *** :0471-6944634
十八、农村牧区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牧区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农牧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610952 0471-6964880
办公 *** :0471-6946157
十九、审计监督处
拟订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依法审计监督人力资源开发、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基金(资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违纪案件;负责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280353 0471-6944958
办公 *** :0471-6945224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区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62909 0471-6945329
办公 *** :0471-6945298
二十一、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 *** 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承担其内蒙职称查询 *** 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5170 0471-6944443
办公 *** :0471-6946445
二十二、外国专家局
拟订自治区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规定,负责全区有关部门(单位)聘请外国专家的资格审批和来区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国家和自治区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参与制定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负责自治区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和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65548 0471-9644635
办公 *** :0471-6968544
二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本厅、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4619 0471-6946887
办公 *** :0471-6946010
二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本厅、公务员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611105 0471-6613350
办公 *** :0471-6613350
二十五、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44603 0471-6913124
办公 *** :0471-6913124
二十六、公务员局
联系方式:
负责人 *** :0471-6952885 0471-6611597
办公 *** :0471-6266092
内蒙古医学高级职称证书在哪里查询
直接在卫生局查询。
医学高级职称证书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学高级职称分为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内蒙职称查询 *** ,正高级职称就是主任医师内蒙职称查询 *** ,副高级职称就是副主任医师。
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学士以上,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
内蒙古工民建筑中级工程师职称在什么地方查询?
工程师一般按分类有
软件工程师 *** 工程师 职称工程师 vc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电子工程师 土建工程师
这几个大的方面。
实际中说的中级工程师一般都是对职称而已。通过考试或评审即可取得中级工程师的称号。
正常申报条件
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申报材料清单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2.上一年度的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1)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2)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3)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4)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4.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7.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其他有关问题
1.申报晋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申报相应等级的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由市职改办负责,具体工作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2.凡在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或违反国有法律、法令受到刑事处分,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参加推荐评审。
3.评审费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相关专业类别
工程师分类: 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
经济类 :会计 经济 统计等专业
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
机械机电类 :机械机电 锅炉 设备安装 水利电力 电气 电子等专业 或者打114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 *** (含各地市)如下:
内蒙古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 (节假日除外):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0474-8150963。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0476-8330744。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0470-8236460。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0477-8586210。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0478-8527225、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0472-5221935、5221937。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701、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2297996、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0482-8266117。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0483-8588301、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0473-3158037。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0479-8235702。
注:如以上 *** 信息有所变更,请以各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最新公告为准。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
1、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承担全自治区执业资格考试。
4、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5、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6、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
7、承担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风考纪行为进行查处。
8、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
9、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
初级药师职称证书真伪怎样网上查询
答案: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辨别证书真伪:
1、证书查询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查询系统可直接查询证书真伪。
注:职业资格证书上网查询公示存有时间差,一般证书核发后三个月左右才能在系统中查询到,如果没到三个月可能查询无数据。
2、考证形式
所有不参加考试直接发证的均为假证。
3、证书外观
职业资格证书所用纸张均为专用特种纸,如果摸起来如同书本的纸张感觉,可能为假证。
每本职业资格证书均有核发单位压制的钢印,如果摸起来无凹凸感或钢印错误,可能为假证。
扩展资料:
初级药师证书取得方式:
1、初级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2、初级药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学职称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业资格证书
2008年内蒙古通辽市教师高级职称评定结果哪里有啊?
高级职称是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评定的,评定完是要下文件的,在通辽市人事局职称科可以查到。地址:通辽市 *** 办公大楼11楼。
现在可以在内蒙古人事厅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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