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1年职称评定是什么?

内蒙古2021年职称评定是对人才品德、能力和业绩的评价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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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内蒙古2021年职称评定申报材料:

1、填写《职称评审表》一份(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2、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毕业证复印件,相关荣誉证复印件。

3、近期2寸照片。

4、申报中级职称,高级职称需提供现有职称复印件。

5、期刊论文,继续教育。

内蒙古2021年农牧系统副高职称评审时间

内蒙古2021年农牧系统副高职称评审时间是2021年6月30日。

根据《2021年内蒙古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农牧系统副高职称评审时间原则上6月30日前完成组织申报工作,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2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职称评审不得跨年度进行。2021年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通过人员名单已经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21日。 

申报条件:

1、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工程师(农机、水产)的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仍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5〕114号)文件执行。

2、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工作业绩成果要求按照《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农(人)字第52号)文件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是2020年10月30日。2020年5月7日内蒙古职称改革,内蒙古人社厅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明确了2020年内蒙古职称改革我区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相关时间安排内蒙古职称改革

1、6月30日前完成组织申报,

2、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

3、12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

[内蒙古]内蒙古职称改革,内蒙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