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聘的正高级工程师啥时候发文
解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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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职称公示后,需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社部门共同发文后,以发文的时间为兑现的时间。正高级职称的评审难度因行业不同和范围不同难度系数也不一样。如大学里评个正教授一般难度系数不大,因为大学教授主要是搞科研的,他们的论文级别也较高。中小学教师要评正高级难度系数就较大。
2022内蒙古职称评审最新条件
2022内蒙古职称评审最新条件内蒙古正高级职称聘用政策:学历、资历及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2022年度公路、汽运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历、资历、专业理论水平、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除论文外)仍沿用自治区人力资源...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评审条件。如已取得相关考试成绩单内蒙古正高级职称聘用政策的内蒙古正高级职称聘用政策,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内蒙古正高级职称聘用政策,作为评审参考依据。
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内蒙古正高级职称聘用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212号)执行。
中学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之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坚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教师做好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资格。
第三条 本条件适用于自治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 按照本条件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 *** 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谨治学,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学风端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
第六条 教师资格要求。
具备相应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 学历、资历要求。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2年。
(二)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三)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受聘中学一级或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满5年。
(四)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幼儿园教师除外),须有申报学科累计1年以上的进修经历或结业证书。
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任教学科与高级教师申报学科不同的,须有高级教师申报学科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2022年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1.
城镇中小学教师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牧区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经历。
2.
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3.
任现职以来,盟市级以上学校教师须承担自治区级教学示范课1次以上或盟市级教学示
内蒙古人才引进政策
太多了,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人才引进的范围,详细去官网寻找
人才引进范围
第六条 引进的人才及团队应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能够主持或承担重大科研、工程实验等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身体健康。下列人才引进适用本办法:
(一)之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二)第二类。
1.进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的有效候选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之一主研人员)。
3.“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做出创造性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声望高的一级教授(资深教授),海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知名终身教授以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三)第三类。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主持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3.“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
5.“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6.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四)第四类。
1.国家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3.“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入选者,“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入选者。
5.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五)第五类。
1.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博士后经历,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
2.具有国内一流高校与科研院所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学术成就的。
3.符合第三条规定的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六)第六类。
1.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
2.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
4.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更高层次技能人才。
5.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
(七)第七类。
1.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3.取得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一流大学重点学科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
4.“双师型”高技能人才。
5.国家级优秀文化艺术体育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6.其他自治区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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