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高级职称满五年后退休的有涨工资的文件吗?

有。

微信号:ctkjcq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内蒙古]内蒙古职称补助,内蒙古评职称

哪些职称在国企中享有职称补助

国家人社部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的58项证书所对应的职称在国企中都享有职称补助。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凡是2018年1月1日(证书批准时间)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人社部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内的58项证书),在济南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时缴纳五险),自6月3日起,均可以凭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卡,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区县就业办失业保险科或市社保中心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同一种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多种证书可分别申领补贴;需要注意的是,一个证书只能申领一个等次,证书增项不能重复申报。在外地取得的证书,只要参保职工在缴纳社保,也可申领。”

扩展资料: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共有五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工(三级)、 *** (二级)、高级 *** (一级)。

2、在职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后的待遇享受,由用人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制定,国家目前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

3、关于退休人员,从2002年起,国家在出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时,对退休前按照正规程序,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参加了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取得了高级 *** 职业资格并被单位聘用后已加入高级 *** 人才库的人员有一定的政策倾斜。

参考资料:大众网-职称类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开始申领了 持“高级”职称证书

初级会计职称有补贴吗

初级会计证是可以领取补贴的。

根据我国关于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福利政策补贴制度,拥有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关的补贴。

具体的补贴领取条件和补贴标准,可以到当地人社部了解具体的补贴培训相关信息。

中级职称如何领取国家补助

法律分析:中级职称领取国家补助流程如下:

1、中级会计职称的补贴一般是在网上进行申报领取的;

2、如果在网上申报不成功可以携带中级会计师证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户口(居住证)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或者社保厅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3、具体是否有补贴以及补贴金额是多少,应当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中级职称一般是指: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可以直接认定为中级;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双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取得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一千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一千五百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两百元。

法律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内蒙古初级会计证书有补贴吗

有补贴

内蒙古呼伦贝尔等地都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信息公布,建议各地的初级会计人员关注当地财政、人社部门的通知,及时申领补贴。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据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自2017年1月1日起获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上限为1000元的补贴资金。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内蒙古70岁高龄补贴政策

普遍调整的标准:包括基本调整、按缴费年限调整、按年龄增加标准三部分。

1、基本调整标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按缴费年限增加标准:按基本调整标准增加后,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3、按年龄增加标准:为体现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对2007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另增加40元;特殊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劳动保障部规定的四类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具体标准为:

1、原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2、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含高级政工师、高级 *** ),正高职称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副高职称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3、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4、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拓展资料:

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从农村到城市,从解困到普惠,逐步出台高龄津贴政策,最终实现100周岁、90周岁、80周岁三个年龄段高龄津贴的全覆盖。高龄老人补贴各地标准不一样,需要根据当地的最新政策来定。也就是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